對於孩子來說,兩歲的這一年是危險的一年,因為在這個年齡,孩子的行動能力是遠遠超出他的認知能力的。相比於1歲的時候,孩子的判斷能力已經大大提升了,但他對危險的感知能力還是不夠強。而且,孩子的自控能力也不夠,一旦發現他認為有趣的事情,他還是會「不計後果」去做他想做的事情,比如他可能因此去攀爬抽屜櫃、窗戶,或者拿廚房裡的剪刀等,而這些都可能會傷害到他自己。因此,家長除了提供必要的看護,還需要額外做好一些安全上的看護。
第一,不要當著孩子的面去做一些危險的動作。孩子是非凡的模仿者,當他看到爸爸媽媽爬上那個梯子,他們也會試圖去爬,當你拿著剪刀在剪一塊布的時候,他可能拿起剪刀剪到自己的手;甚至當你爬上窗檯去擦玻璃的時候,孩子可能也會學著往窗台上爬。因此,爸爸媽媽盡量不要在孩子面前做出危險的動作,如果有一些生活中的事情要處理的話,一定要告訴孩子你這麼做的原因,儘管孩子可能還聽不大懂,但你也要把道理講清楚,這樣能有效避免孩子「有樣學樣」。
第二,不要總是對孩子說「不許」。因為如果存在太多的「不許」,反而可能會激起孩子的好奇心,讓他甘願來次「大冒險」。因此,可以用一些其他辦法來處理。比如,把家裡的綠色植物轉移到孩子無法觸摸到的地方,把家裡的易碎品通通搬走,把藥物等物品用鎖鎖起來等。就是根據孩子的性格和行為習慣,預知到孩子可能幹什麼,從而做好預防,這樣能避免當孩子的慾望衝動產生,而你只能用「不許」來禁止時帶來的矛盾衝突。
第三,從現在開始,給孩子制訂一些與安全相關的規矩,並始終如一地執行下去。在實施這些規矩的時候,一定要說清楚原因,比如:「你不可以隨便扔玩具,因為這會傷害到別人」、「不要跑到馬路上,因為你會被汽車撞倒」。每次孩子違反這些規矩的時候,就把這些規矩重複一下,直到孩子明白不安全的行為是不能被接受的。
總之,既然孩子的年齡無法改變,同時又還不能對孩子的基本性格造成影響,那麼父母們最該重視的就是導致傷害產生的物體和環境這兩大因素,創造一個沒有明顯危險的環境,來讓孩子盡情探索他想要的自由,這比「密切監督」會有效得多,也輕鬆得多。
2歲孩子正處於「危險期」,家長善用這3個方法,讓寶貝平安成長
對於孩子來說,兩歲的這一年是危險的一年,因為在這個年齡,孩子的行動能力是遠遠超出他的認知能力的。相比於1歲的時候,孩子的判斷能力已經大大提升了,但他對危險的感知能力還是不夠強。而且,孩子的自控能力也不夠,一旦發現他認為有趣的事情,他還是會「不計後果」去做他想做的事情,比如他可能因此去攀爬抽屜櫃、窗戶,或者拿廚房裡的剪刀等,而這些都可能會傷害到他自己。因此,家長除了提供必要的看護,還需要額外做好一些安全上的看護。
第一,不要當著孩子的面去做一些危險的動作。孩子是非凡的模仿者,當他看到爸爸媽媽爬上那個梯子,他們也會試圖去爬,當你拿著剪刀在剪一塊布的時候,他可能拿起剪刀剪到自己的手;甚至當你爬上窗檯去擦玻璃的時候,孩子可能也會學著往窗台上爬。因此,爸爸媽媽盡量不要在孩子面前做出危險的動作,如果有一些生活中的事情要處理的話,一定要告訴孩子你這麼做的原因,儘管孩子可能還聽不大懂,但你也要把道理講清楚,這樣能有效避免孩子「有樣學樣」。
第二,不要總是對孩子說「不許」。因為如果存在太多的「不許」,反而可能會激起孩子的好奇心,讓他甘願來次「大冒險」。因此,可以用一些其他辦法來處理。比如,把家裡的綠色植物轉移到孩子無法觸摸到的地方,把家裡的易碎品通通搬走,把藥物等物品用鎖鎖起來等。就是根據孩子的性格和行為習慣,預知到孩子可能幹什麼,從而做好預防,這樣能避免當孩子的慾望衝動產生,而你只能用「不許」來禁止時帶來的矛盾衝突。
第三,從現在開始,給孩子制訂一些與安全相關的規矩,並始終如一地執行下去。在實施這些規矩的時候,一定要說清楚原因,比如:「你不可以隨便扔玩具,因為這會傷害到別人」、「不要跑到馬路上,因為你會被汽車撞倒」。每次孩子違反這些規矩的時候,就把這些規矩重複一下,直到孩子明白不安全的行為是不能被接受的。
總之,既然孩子的年齡無法改變,同時又還不能對孩子的基本性格造成影響,那麼父母們最該重視的就是導致傷害產生的物體和環境這兩大因素,創造一個沒有明顯危險的環境,來讓孩子盡情探索他想要的自由,這比「密切監督」會有效得多,也輕鬆得多。